问题 | 对业主委员会选举有异议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业主委员会业主选举不合法的,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的,受理后是会安排街道办进行核查,不合法的就会重新选举。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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