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退的条件是什么?如何办理病退? |
释义 | 办理病退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 1、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2、连续工龄满十年; 3、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病退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按照以下流程办理即可: 1、向企业劳动科提交材料,等待审核结果; 2、审核过后,企业张贴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日期10天; 3、办理病退手续: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可以办理病退。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单位缴纳本人工资总额的8%,这部分由财政局全额拨款,个人缴纳本人工资总额的2%,这部分由教职工个人承担。但职工退休后即使没有缴足30周年的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财政局也不再向单位拨单位承担的8%部分,没有缴足30周年的男教职工或没有缴足25周年的女教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由单位和个人协商解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问题。 一般来说需要相关的劳动者至少要缴纳了一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其次还需要劳动者由于生病的原因自己已经完全丧失了相应的劳动能力,当然对于病退还需要满足一定期限的限制。 二、病退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9、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 10、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发。 11、一眼有光感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20度。 12、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半径≤20度。 13、慢性器质性精神障碍,经系统治疗2年仍有下述症状之一,并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痴呆(中度智能减退);持续或经常出现的妄想和幻觉,持续或经常出现的情绪不稳定以及不能自控的冲动攻击行为。 14、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者;偏执性精神障碍,妄想牢固,持续5年仍不能缓解,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5、难治性的情感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仍不能恢复正常,男性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女性45岁以上(含45岁),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6、具有明显强迫型人格发病基础的难治性强迫障碍,经系统治疗5年无效,严重影响职业功能者。 17、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至4级者。 法律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对于因病、非因工致残,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经地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办理退职领取退职生活费。退职生活费标准根据职工缴费年限和缴费工资水平确定,具体办法和标准按省级政府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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