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外就医后一般会怎么处理呢 |
释义 | 保卫就医后的处理方式有: 对于保外就医期限将到的罪犯,监狱应当提前二个月通知罪犯到监狱进行检查,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到监狱接受检查的,监狱可以派警察和医生到罪犯居住地调查了解罪犯情况,并收集有关证明材料。 对疾病未愈,需要继续保外就医,并经当地公安机关考察同意的,监狱根据其病情和表现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保外就医。 对续保罪犯应重新按程序审批,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后再继续执行。具保人应积极配合监狱做好监督管理罪犯的工作, 对保外就医期限届满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的罪犯,监狱应当收监执行。 一、保外就医是不是就不用再回监狱了 这有不同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如果保外就医期间刑期届满的,应该办理释放手续,不用再回监狱;2、如果保外就医情形不存在了,如病情好转或经治疗痊愈的,而刑期还未届满,那么就要收监继续执行剩余期限;3、如果保外就医期间又重新违法犯罪的或者是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那么就要停止保外就医,对该罪犯予以收监执行。 二、刑事诉讼法保外就医和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保外就医程序是: 1.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 2.由刑罚执行科和生活卫生科审查病残鉴定结果; 3.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4.准予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保证人领回,或者由监狱人民警察送回,并及时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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