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遗赠到底要不要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
释义 | 一、遗赠有哪些法律特征 1、 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 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 4、 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 5、 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6、 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作为一项遗产处分,必须符合该规定。 7、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 二、受遗赠到底要不要清偿被继承人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处理: 1、如果被继承人只有受遗赠人一个继承人的,遗赠的执行不能妨碍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2、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被继承人债务,不足部分再由受遗赠人偿还。 3、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先以法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偿还,不足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 4、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继承遗产的比例偿还被继承人债务。 三、民法典中关于遗赠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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