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怎么认定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
释义 | 认定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的方式:属于被继承人在死亡前所负的合法债务,即可认定为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且继承人可以选择是否继承遗产,如果选择继承遗产就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遗产价值范围的债务,其可以无需偿还。 一、民法典代位继承人需要承担怎样的义务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代位继承人需要以被继承人的财产为限替被继承人偿还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二、父母的遗产子女怎么分配 父母的遗产的子女分配如下: 1、有遗嘱的,按遗嘱规定的内容来继承; 2、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债务应如何偿还: 1、如果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即实有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那么继承人是不用负清偿责任的,法律上也没有规定,不足部分有偿还义务,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债务的清偿只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不足部分没有偿还义务; 2、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债务。也就是说,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的继承,那么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留下的债务,是没有清偿责任的,所以父债子还的事情,并不一定会发生。 三、有子女有债务怎么办 子女的债务父母是没有义务偿还的。继承人同意继承遗产的同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并且依法缴纳税款和债务,所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不得自愿偿还。继承人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从而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遗产需要继承债务,即子女在父母去世后继承遗产的,应当在遗产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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