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主过世,其债权是否由继承人继承?
释义
    继承人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自愿偿还。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对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责任。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的税款和债务。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特殊情况下可不均等。特殊情况包括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有扶养能力但不尽扶养义务等。继承人符合条件可不分或少分遗产。
    法律分析
    债权人死亡由继承人继承债权。而对债务人死亡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也可以放弃继承,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遗产分配比例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该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民法典》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3.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尽扶养义务;继承人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分。
    结语
    继承中的债权与债务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议题。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的权益将由继承人继承,而对于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自愿偿还。同时,继承人也有权放弃继承,并不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在遗产分配中,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按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以照顾生活困难或扶养义务等情况。继承人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不分或少分遗产。继承中的遗产分配比例是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的,以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五条 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16: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