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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算注销和吸收合并的区别
释义
    吸收合并和注销的区别在于二者的概念不同,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而注销是指当一家公司在宣告破产,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被其它企业收购、或者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况时,该公司需要至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一、公司已经注销公章还有效吗
    公司注销时公章是要销毁的,因此公司注销后公章是没有法律效益的。
    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注销原因具体如下: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需要去哪些部门办理登记注销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注销需要去以下部门办理登记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三、公司并购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按照并购双方的业务性质来划分,公司并购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混合并购。
    1、纵向并购:处于同类产品且不同产销阶段的两个或多个企业所进行的并购。分为向前并购和向后并购;
    2、横向并购:指处于同一行业的两个或多个企业所进行的并购。例如,两家石油公司的并购;
    3、混合并购:处于不相关行业的企业进行的并购。例如,房地产公司与食品公司之间的并购。
    二、按照法律形式来划分,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1、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其中一家企业将另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吸收进自己的企业,并以自己的名义继续经营,而被吸收的企业在合并后丧失法人地位,解散消失。
    2、新设合并,是指几家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家新的企业。也就是说,经过这种形式的合并,原来的各家企业均不复存在,而由新企业经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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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4: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