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务报酬所得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是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是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是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偶然所得,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