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如何分配轮候查封的财产? |
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偿。 轮候查封中参与分配适用的条件 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多个债权人对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且在执行终结之前提出; 第三、被执行人已有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 第四、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必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 第五、被执行人系非企业法人。 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共同财产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分割。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后财产分配原则是怎样的 1、婚后财产分配原则是:除另有约定外,婚后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由夫妻协议分割为优先原则,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无过错方的理由原则予以判决。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配首先需要明确财产的归属,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是无需分割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起诉离婚财产分配的时间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财产的分配,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在立案之日起一般需要六个月;若是有特殊情况导致延长了的,就可能会超过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该内容由 杨国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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