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阳节有假放吗? |
释义 | 重阳节不是我国的法定节假日,人们需如往常一样正常上班,不享受额外加班费。我国法定假期有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等,放假时间不同。此外,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有妇女节、青年节、儿童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等。对于法定假期加班是否支付加班费,《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将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若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需支付差额部分 法律分析 重阳节不是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所以在这天,人们需要如往常一样正常上班,而且不会获得额外的加班费。 一、我国的法定假期有哪些?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二、法定假期加班要支付多少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58条规定,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者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时,应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因此,对于重阳节加班能否拿到加班费的问题,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已经按照上述规定保障了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并支付了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那么加班费是应该发放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12-11)\t第五条\t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12-11)\t第二条\t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12-11)\t第六条\t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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