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如果劳务方和承包方日后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则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10%的款项。履约保函有一定的格式限制,也有一定的条件。 简单说履约保函就是你的委托银行出具的保证某项《合约》顺利执行的书面保证函。如果你出现保函中规定的任何一项索偿条件,银行就会执行赔付。但一般银行在开具保函前会落实担保或保证金等反担保手段。一般保函过期自废。一种是免保证金开出的银行保函,这种保函过期自废。一种就是交了保证金开出的银行保函,这种保函退回银行,银行再把顾客之前交的保证金还给客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