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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变更房产
释义
    离婚房产证变更流程
    1、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按揭贷款已还清的:
    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如产权归一方所有,获得产权的当事人可自行办理登记手续;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的,需当事人双方共同前往进行登记;产权归另一方和子女共同所有,由当事人携子女共同前往进行登记(如子女未满18周岁,由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监护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代为进行登记),其中归子女的那部分产权需按赠与办理。
    一、济南离婚房子如何过户
    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分以下两种情况:
    1、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离婚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2、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办理离婚析产登记的必备资料:
    1)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
    2)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5)委托书。
    析产基本步骤: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二代主要流程包括首先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再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然后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再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最后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通过房屋产权过户,就可以修改房产证和土地证的产权变更了。
    房产过户办理流程:
    首先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再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然后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再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最后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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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9: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