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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12年的八项规定是什么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第一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章程进行工作。
    第二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通过各种形式,参与有关国家
    事务和地方事务重要问题的讨论。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根据中国共产党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的提议,举行有各党派、团体的负责人和各界爱国人士的代表参加的会议,进行协商。
    第三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宪法、
    法律和各项方针、政策,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加高度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的建设事业,协助国家机关打击经济领域和其他领域内破坏社会主义的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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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0: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