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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债券在我国的定义如何?
释义
    法律分析:一、公司债券在我国的定义如何?
    我国公司债券的含义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二、我国公司债券类型
    1、按是否记名可分为:
    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2、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可分为:
    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3、按是否可提前赎回分为:
    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可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4、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可分为:
    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5、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持有人选择权分为:
    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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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2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