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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反倾销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
释义
    1、申请的提出
    反倾销调查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
    申请的内容包括:
    (1)具有代表性的国内生产商声称存在倾销的事实;
    (2)该倾销行为对国内产业相同产品造成的损害;
    (3)倾销产品与声称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申请人的身份以及申请人对国内相同产品生产价值和数量的综述;
    (5)该产品在原产地国或出口国国内市场上出售时的价格资料、出口价格资料;
    (6)所声称倾销进口产品数量发展变化的资料,进口产品对国内市场相同产品价格影响以及对国内有关产业造成后续冲击程度的资料,表明有关影响国内产业状况的有关因素和指数。
    2、进口国立案审查和公告
    应审查申请书所提供的证据准确性和充分性,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如果申请受到国内生产商的支持,其集体产量构成了国内产业相同产品生产商全部产量的50%以上,则被视为“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的申请。如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商的产量不足国内产业相同产品全部生产量的25%,则调查不应发起。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应予以公告。
    公告包括下列内容:
    (1)出口国名称和涉及的产品;
    (2)开始调查的日期;
    (3)申请书声称倾销的证据;
    (4)导致产生声称损害存在因素的概要说明;
    (5)指明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及其住址;
    (6)允许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公开陈述其观点的时间限制。
    3、反倾销调查过程
    一旦调查开始,应将国内产业的生产商提出的申请全文提供给已知的出口商和出口成员方,并应在受到要求时,向其他有关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在调查过程中,有关作出存在倾销的最初裁决,并且断定采取临时措施对防止调查期间发生损害是必须的,可采取临时措施。临时措施有两种:一是征收反倾销临时税,时间一般不超过4个月,特殊情况下如需延长,也不得超过9个月;二是提供担保,即出口商支付现金或保证金,其数额相等于临时预计的反倾销税。临时措施应从反倾销调查开始之日起60天后采用。当出口商以价格承诺方式主动承诺修改其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向该地区出口,从而使对倾销有害结果影响的消除感到满意时,反倾销调查程序可以暂时停止或终止。否则,可立即采取临时措施。
    4、裁决
    反倾销调查的结局就是依据倾销是否存在,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出最终裁决并予以公告,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决的方式即根据倾销的幅度和影响征收反倾销税。如决定征收反倾销税,还应公布各涉讼出口商、生产商出口产品应征收的反倾销税额或税率。
    5、行政复审
    在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审查要求,并提交了认为十分必要的确定资料时,或者征收反倾销税已过了一段合理的期限,应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进行。行政复审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束。
    国际法对反倾销调查的程序的规定
    应当由企业向商务部门提出,或者由商务部门依职权进行。
    反倾销调查的方法是什么
    1、申请的提出
    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
    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
    当局应审查申请书所提供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当局应予以公告。
    3、反倾销调查过程
    4、一旦调查开始,当局应将国内产业的生产商提出的申请全文提供给已知的出口商和出口成员方当局,并应在受到要求时,向其他有关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在调查过程中,有关当局作出存在倾销的最初裁决,并且断定采取临时措施对防止调查期间发生损害是必须的,可采取临时措施。
    5、裁决
    反倾销调查的结局就是依据倾销是否存在,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出最终裁决并予以公告,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决的方式即根据倾销的幅度和影响征收反倾销税。
    6、行政复审
    在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审查要求,并提交了认为十分必要的确定资料时,或者征收反倾销税已过了一段合理的期限,当局应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进行。行政复审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束
    什么是倾销和反倾销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
    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
    反倾销的流程有什么
    1.受理反倾销调查申请并对申请是否由产业或者代表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2.负责倾销及倾销幅度,产业损害及损害程度的调查和确定,认定倾销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初裁决定和终裁决定;
    3.受理反倾销、新商复审、期中复审、日落复审、反规避的申请,决定是否展开调查,根据调查做出相关裁定;
    4.对采取要求提供现金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做出决定;
    5.提出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最终反倾销税、保留、修改或者取消反倾销税的建议;
    6.负责与价格承诺协议相关的磋商、,商签承诺协议并监督实施,做出保留、修改、或者取消价格承诺的决定;
    7.对外公告的发布、产品范围调整、信息披露、对有关利害关系方的通知等;
    8.同时,负责与反倾销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解决事宜。一般情况下,具有法定资格的申请人提出反倾销调查书面申请,是反倾销立案的依据,也是反倾销申诉程序启动的源头和关键。
    反倾销应诉的是什么意思
    反倾销应诉是指对外国的反倾销投诉,利用国际贸易中的有关法律、法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1、及时应诉
    在国外反倾销调查机构发出立案调查通知后,应及时报名应诉,快速作出反应。
    2、聘请律师
    尽快聘请通晓反倾销所在国的有关法律、反倾销实践经验丰富、对中国国情比较熟悉、与当地反倾销调查机构联系密切的律师(包括当地和国内律师),并在律师的指导下,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
    3、填写问卷
    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通过律师及时向国外反倾销调查机构提出应诉企业的意见并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证据。在国外反倾销调查机构发出调查问卷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律师认真填写,按时递交至反倾销调查机构,并随时准备对进一步的补充问卷进行回答。
    4、准备核查
    实地核查是反倾销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程序,国外调查机构在核查时均极为认真、细致、严格。因此,应诉企业必须在律师的指导下,全面、充分、认真地进行准备,以便顺利通过核查。
    5、参加听证会
    根据反倾销调查的进展情况,应诉企业应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促使反倾销案件向有利于应诉企业的方向发展。
    6、提出中止协议
    在初裁后,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可以适时地提出签订中止协议的请求,以争取对应诉企业有利的结果。
    7、行政复审
    在应诉企业的产品被征收反倾销税后,应诉企业可以根据当地反倾销法律的规定申请复审,以便重新进入该市场。
    如果出口企业在反倾销调查期间没有出口被调查产品,也可以提出复审。
    8、司法审查
    应诉企业对最终裁决和复审决定,可以向当地相关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要求改变或撤销原裁决或决定。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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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8: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