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参保单位职工医保人员新增处理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律师解答: 新增材料如下: 1.《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1份; 2.特殊人员提供相应身份证明材料: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在编人员的,还需提供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验原件;或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验原件。 属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验原件。 属于港澳台人员的:还需提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验原件。 属于外国人参保的,还需提供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验原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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