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办理材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一份.享受补贴人员《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第一次申请时出示原件)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第一次申请出示原件)一份7.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企业(单位)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缴费的明细账(单)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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