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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共有产权房屋如何处理居住权
释义
    按份共有的房屋设立居住权的,需要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才能设立。
    一、部分共有人可以私自共有的房屋吗
    部分共有人不能私自处分共同共有房屋。处分共同共有房屋,需要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除非所有共有人都同意处分外,部分共有人不能私自处分。这是因为共同共有的所有权是完整整体,不像按份共有那样可以抽象分割。
    二、共有人的权利
    1.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对共有财产的使用,应由全体共有人协商决定。按份共有人死亡以后,其份额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或受遗赠人获得。
    2.按份共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份额。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
    3.优先购买权。为防止某一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份额造成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害,共有人出售其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共有人对依据共有份额取得的收益的处分,则不存在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问题。
    (1)共有财产的处分应当经过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的同意;
    (2)共有份额的处分,按份共有人单独有权处分,要通知其他共有人,因为其他购买人有优先购买权;
    (3)共有收益的处分,完全由共有人自主决定,与其他共有人没有任何关系。
    三、夫妻一个房产证共有哪些房产证共同拥有和各占一半
    共同共有是不分份额,权利涵盖整个房屋,此时房屋未分割,而各占1/2份额只有房屋一半的权利,已分割。在共同共有中,只有当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比如夫妻共有财产就是共同共有财产,只有当夫妻离婚以后,才能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而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利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是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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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