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
释义 |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如下: 1、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2、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3、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一、婚姻过错方是怎么认定的 产生过错行为的会被认定为婚姻过错方。过错行为有以下几种: 1、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的行为;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伤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对其家庭成员的身心造成一定伤害的行为; 3、虐待,遗弃。连续性、频繁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有法定义务的人逃避生活支持,有辅助义务的人被遗弃; 4、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5、其他重大过错。 二、婚内怎么才算出轨 1、通奸,是偶尔的婚外情,没有达到与婚外异性同居或重婚的程度。司法实践中,捉奸在床、无故与婚外异性深夜单独开房的行为,一般可以认定为存在通奸行为。 2、同居,这里的“同居”特指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主要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持续共同居住两三个月以上构成同居。 3、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所谓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指异性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对外也以夫妻自居等。比如有配偶又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举办婚礼等结婚仪式都可以认定为重婚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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