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外情的基本表现形式有: 1.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 2.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 3.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