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及定义:1、申请提取需单位初审并打印凭证;2、向办事处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3、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划款业务。住房公积金定义包括:只在城镇建立、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由单位和个人缴存、长期性缴存、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具有积累性和专用性。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能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 一、陕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缴存人先向单位申请,单位对缴存人的提取材料进行初审,同时将提取信息录入系统并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或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加盖印章; 2、由缴存人本人或受委托人持《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或《提取住房公积金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大庆中心办事处提出申请; 3、由缴存人本人或受委托人携带经大庆中心审核盖章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划款业务。 二、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结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简单明了,只需经过单位初审、中心办事处申请和银行办理划款业务三个步骤即可。而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城镇建立、在职职工、单位和个人缴存、长期性和专用性等五个方面的涵义。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使其成为职工个人住房储金的重要方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