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
 1、债务清偿;
 2、合同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
 3、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债务提存,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5、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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