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医保社保要怎么迁移 |
释义 | 法律分析:1、该项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去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包括医保)关系接收函; 2、再带上该接收函及当事人的上述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社保部门开具社保转移证明(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3、然后去当事人户口迁入地的社保部门,交验该转接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后,申请办理社保(包括医保)续缴即可; 4、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出)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并根据对方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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