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退休年龄:原则上来说,应该根据当事人最原始的户口本(档案)上的年龄为准, 办理退休手续 (除非当事人有确切的证据(如 出生医学证明 等)表明原始档案上的记录是错误的,可以提供上述证据,去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更正)。《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 居民身份证 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第一、二项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