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上班时间中风是不是工伤 |
释义 | 工作期间中风是否算工伤,需有证据证明与工作相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以下情形应认定为工伤:1.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因工作事故受伤;2.工作前后在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伤;3.履职期间因工作职责受暴力等意外伤害;4.患职业病;5.因工外出期间受伤或下落不明;6.上下班途中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7.其他法律规定的工伤情形。 法律分析 在工作期间得中风不一定算工伤,除非有证据可以证明是因工作引发的中风。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地作业中中风是否应被视为工伤?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工地作业中中风应被视为工伤。工地作业环境复杂,存在高温、高湿、高风险等因素,这些因素增加了中风的风险。中风可能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对个人和家庭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工地作业期间中风,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这样的认定能够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发展。同时,雇主也应加强工地安全管理,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降低中风风险,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结语 工地作业中发生的中风应被视为工伤,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工地作业环境复杂,存在多种高风险因素,增加了中风的风险。中风可能导致劳动者长期治疗和康复,丧失劳动能力,对个人和家庭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工地作业期间中风,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这一认定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发展。雇主也应加强工地安全管理,采取预防措施,降低中风风险,确保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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