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利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三、恶意串通破坏市场自由竞争;四、合同标的违反公序良俗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五、与社会公共利益抵触的限制自由买卖条款。 法律依据: 一、《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二、《合同法》第52条规定:“当事人利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的,受欺诈、被胁迫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经营者之间达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议,属于禁止协议:(一)垄断价格或者限制价格;(二)限制生产、销售、技术改进等经营活动的协议;(三)分配销售市场、供应来源或者客户的协议;(四)限制生产、销售或者技术改进能力的协议;(五)其他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 四、《合同法》第54条规定:“合同的标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被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 五、《合同法》第21条规定:“限制自由买卖的条款,对于消费者显失公平的,应当根据情况予以确认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