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合同无效的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合同分别有: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 5、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条款的约定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1、书面约定:双方在书面文件中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可以是合同书、协议、合同附件等形式。 2、口头约定: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合同的约定,不需要书面文件。 3、邮件约定:双方通过电子邮件进行交流和确认合同条款。 4、网络平台约定:双方通过在线平台或电子合同平台进行合同条款的确认和约定,如电子合同、在线购物平台上的条款等。 5、沉默默认: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当一方未明确表示反对或否认合同条款时,根据法律规定或惯例,可以默认接受对方的合同条款。 综上所述,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于合同条款的约定方式可能有所不同。此外,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可能还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律要求,如不动产买卖合同、劳动合同等。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双方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明确约定合同条款的方式,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