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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成都新房产权证办理程序包括哪些
释义
    成都新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审查开发商资格手续和五证是否完备;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所需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在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
    法律分析
    成都新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购房者需要审查开发商的资格手续是否齐全,这包括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房屋产权证的补办手续
    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如下:
    ①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②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规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③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产权证是房屋所有权的法律证明文件。在成都地区,市民若需要办理产权证补办手续,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 准备相关材料:业主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补办原因说明等材料,以便于在办理过程中提供给相关部门。
    2. 到房产部门办理手续:业主需前往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房产管理部门会对业主的资料进行审核,若资料齐全,则会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3. 缴纳相关费用:根据房屋交易价格的一定比例,业主需要缴纳相应的办证费用。具体费用标准可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
    4. 领取产权证:办理完手续后,房产管理部门将为业主办理领取产权证的相关手续。在此过程中,业主需要确认产权证上的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并在产权证上签字确认。
    5. 上交产权证:办理完产权证补办手续后,业主需要将产权证上交至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完成整个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操作可参考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在进行产权证补办过程中,业主应确保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以免造成办理延误或无法办理的情况。
    结语
    成都新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购房者需要审查开发商的资格手续是否齐全,这包括五证是否完备。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二、房屋产权证的补办手续:补办产权证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负责办理。具体补办手续为如下:①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②产权人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在规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③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内容包括:遗失证件找到后交回;因遗失证件而产生的后果自负)、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一条\t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03-24)\t第三十四条\t本条例实施细则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9-03-24)\t第二十七条\t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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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