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川崎病被拒赔,如何证明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不成立?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需有合法理由,被保险人可通过提供证据来证明其拒赔理由不成立。同时,法律规定对于被拒赔的投保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书面说明。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以隐瞒或者欺诈的方式变更、解除合同,不得无故拒绝承保或者理赔。 2.《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有损害保险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行为。 3.《保险法》第六十九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申请理赔的,保险人应当及时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4.《保险法》第七十二条:被拒绝承保或者理赔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人出具书面说明,并有权在保险合同终止后解除合同。 5.《侵权责任法》第十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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