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开除职工的档案如何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让职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应及时将档案转到职工本人户口所在地。逾期不办理的将档案转交职工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动人事部门。 一、职工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怎么做 职工辞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将职工个人档案转移单位。没有新单位转移给劳动部门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设区劳动保障所。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开除、辞退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移交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劳动教育、劳动改革,原单位今后仍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单位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退员工的流程规定 辞退员工的流程规定: (1)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辞职后档案怎么处理 辞职后档案的处理应分情况讨论: 1.原单位是国企/事业单位 国企/事业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但是辞职后原就业单位没有义务再继续进行档案的管理,人事部门会告知我们尽快将档案转出,这时你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办理档案转递。 (1)辞职后没有马上就业,可以将人事档案转到户籍地的人才中心进行托管。持原单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去户籍地的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带上调档函再去原工作地办理档案转移;档案转递到人才中心后,再带相关材料去人才中心办理托管。 (2)辞职后去私企/外企工作,因私企没有档案托管权限,可以将人事档案转到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人才中心。持原单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去人才中心开调转函,再去原工作地办理档案转移;再持新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到人才中心办理托管。 (3)辞职后去了国企事业单位,新单位即可开具调档函接收档案,可以将人事档案转到新工作单位托管。 2.原单位是私企/外企 私企/外企是不具备档案接管资格,如果从私企/外企辞职后,档案可以这样处理: (1)私企/外企辞职后没有马上就业或者新单位还是私企,个人档案之前托管在人才中心的,可以继续托管在人才中心,不需要将档案转出。 (2)私企辞职后去国企/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将档案托管到工作单位。新工作单位会开具调档函,带着调档函去档案存放地调档就可以。 注意:档案转递需要有调档函,需要到接收地开具调档函,然后再将调档函给档案存放地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再根据调档函上的地址将档案公对公的转递到接受地,一定不要自提档案。档案一旦到了个人手里,档案会变成死档,死档是不能正常流转和使用的。 辞职后档案一般是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职工已经提前找好了下家,那么说明档案有了接收单位,可以直接将档案转移到新的单位,如果单位不能接收的话,可以存放在人才市场进行托管; 2、没有找好下一个单位的,一般都是直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进行托管,等找到单位后再将档案转移到新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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