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都有哪些特征 |
释义 | 遗赠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遗嘱是遗赠的法定形式之一。遗嘱中的遗赠部分可以采取法定方式之一,以确保遗嘱的效力。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意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如不得以遗赠方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遗赠还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 法律分析 遗赠具有以下特点: 1. 遗赠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遗嘱是遗赠的法定形式之一。 2. 遗嘱中的遗赠部分可以采取法定方式之一,以确保遗嘱的效力。 2.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意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3.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如不得以遗赠方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遗赠还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上的权利,不能是遗赠人财产中的义务。但遗赠可以附义务,如果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赠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5.遗赠是遗赠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6.接受遗赠的权利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则该遗赠无效。 二、遗赠有效条件有哪些 遗赠有效条件有: 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亡,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三、遗赠需要哪些费用 遗赠需要的费用根据遗赠的标的有所不同,这里以房产为例: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价值评估费用。各地的评估费用不尽相同,但主要都是根据房屋评估后的价值来收取相应的费用。如上海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拓展延伸 遗赠是一种法律行为,它指的是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一定财产或遗产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遗赠法律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遗赠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或遗产赠与继承人以外的他人,而无需征得其他继承人的同意。 2. 遗赠的标的财产具有特定性,被继承人只能在遗嘱中明确标明具体的财产,如房屋、汽车、存款等,而不能将人身、自由等权利作为遗赠的标的。 3. 遗赠的遗嘱形式具有特殊性,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表达将自己所有的财产或遗产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并可以通过遗嘱的公证、手写等方式,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4. 遗赠的生效具有时间性,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或遗产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时,该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被继承人自遗嘱人死亡时生效。 5. 遗赠的撤销具有可撤销性,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表示将自己的财产或遗产赠与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被继承人,并可以通过遗嘱的公证、手写等方式,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在遗嘱生效后,被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的撤销,将该遗嘱撤销,并且该遗嘱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 结语 遗赠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遗嘱是遗赠的法定形式之一。遗嘱中的遗赠部分可以采取法定方式之一,以确保遗嘱的效力。遗赠是单方法律行为,遗赠人不需要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只要遗赠人用遗嘱表明了遗赠的意思,在意赠人死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如不得以遗赠方式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遗赠还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的标的仅仅是财产上的权利,不能是遗赠人财产中的义务。但遗赠可以附义务,如果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赠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履行义务,接受遗产。接受遗赠的权利人具有不可替代性。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则该遗赠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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