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限高令和失信人的区别是: 1、二者判断的标准不同,失信人是依法被执行人不愿意履行法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却拒绝履行义务,限高令是被执行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履行义务,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 2、产生的原因不同,失信人是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 3、效力不同,失信人一般只会影响到被执行人本身,限高令除了影响被执行人,还会影响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