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注销时,如果 未分配利润 还有余额,由于未分配利润部份属企业税后利润,不属于个人所得,当还得再分配给各股东时,应该还有红利所得,交纳 个人所得税 。 企业注销的税务处理: 1、清算应缴的 企业所得税 =清算所得*企业所得税率清算所得=资产-负债- 所有者权益 -清算费用; 2、 自然人股东 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20%;各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清算净利润*提股比例清算净利润=清算所得-清算企业所得税。 应缴的全部个人所得税如下:自然人股东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20%;未分配利润=清算净利润+清算前未分配利润;自然人股东分得的净利润=未分配利润*提股比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