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入所体检项目 |
释义 | 进看守所体检的项目要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行政拘留:血压、体温、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2、刑事拘留:血压、体温、胸透、血常规、B超、心电图、既往病史、外伤。 进看守所的注意事项: 1、看守所只能寄日用品或钱,不能寄食品; 2、寄钱一个月最多五百块; 3、衣物不能带有金属物质,包括裤链都不可以是金属的; 4、衣物不能带有绳带; 5、衣物不能有领,要圆领的; 6、带上拘留或逮捕通知书,还有本人身份证,没有通知书是不可以寄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九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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