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如下: 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情况,原则上应定期给付,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2.一次性给付: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等; 3.以物折抵: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以现金支付抚养费,主要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