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的房子有房产证,再买商品房算二套房吗? |
释义 | 农村房产不属于二套房的原因是农村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没有产权登记。同时,房产调控政策中的一套、二套等指定是商品房是国有土地房产。因此,农村的房屋不是首套房。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等几种类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预售 法律分析 农村房产不属于二套房,因为农村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没有产权登记。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其中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 房产调控政策中的一套、二套等指定是商品房是国有土地房产。所以,农村的房屋不是首套房。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包括建了房屋的、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等几种类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32条 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拓展延伸 农村土地使用权与房产调控是农村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两个方面的问题,也是中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农村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个人对农村土地享有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它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然而,由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管理不善,以及一些地方对土地的利用不规范,导致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不高,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如土地流转不规范、土地污染等。 房产管理是指政府对城市和乡村房产的管理,包括房屋的登记、备案、交易和租赁等环节。房产管理是保障公民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但一些地方在房产管理中存在不规范、乱收费等问题,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管理,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土地流转监管,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增收;加强房产管理,规范房屋交易和租赁行为,遏制房产市场的过度炒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农村土地使用权和房产管理是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中国政府正在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管理和规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农村房产不属于二套房,因为农村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没有产权登记。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而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房产调控政策中的一套、二套等指定是商品房是国有土地房产。因此,农村的房屋不是首套房。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等几种类型。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2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公证法(2017-09-01)\t第二十五条\t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教师法(2009-08-27)\t第二十八条\t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三条\t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