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四川省交通罚没款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四川省交通罚没款规定是什么?根据该规定,当存在交通违章行为时,将对此进行罚款。现在,交通违章的罚款在网上也可以交了,只要登录相关的网站,然后在网上找到自己的车牌号,然后再注册相关的账号就可以在网上缴纳违章罚款了。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 法律分析 四川省交通罚没款规定是什么?根据该规定,当存在交通违章行为时,将对此进行罚款。可以网上交,现在交通违章的罚款在网上也可以交了,只要登录相关的网站,然后在网上找到自己的车牌号,然后再注册相关的账号就可以在网上缴纳违章罚款了,现在可以在地铁下面也可以交纳违章罚款的,地铁下面有机器缴纳罚款的,当然在网上缴纳也是可以的。 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二、违章不处理有什么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违反交通方面的行政法律规范,便是受到一定的处罚的,在这种情况之下,大多数都是采取行政罚款的方式,现在行政罚款的缴纳方式必须要严格的按照罚单的内容来进行处理的,比如说到指定的银行或者是通过网络缴费也可以。 拓展延伸 违章不处理后果严重:哪些方面会受到限制? 违章不处理可能会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一方面,当事人可能会受到法律制裁,例如罚款、扣分等;另一方面,当事人也会面临一些限制,例如不能继续驾驶车辆、不能参加某些活动等。此外,违章行为还可能导致其他严重后果,例如交通事故、火灾等。 因此,对于违章行为,当事人应该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否则,可能会面临更加严重的后果。 结语 四川省交通罚没款规定是什么?根据该规定,当存在交通违章行为时,将对此进行罚款。可以网上交,现在交通违章的罚款在网上也可以交了,只要登录相关的网站,然后在网上找到自己的车牌号,然后再注册相关的账号就可以在网上缴纳违章罚款了,现在可以在地铁下面也可以交纳违章罚款的,地铁下面有机器缴纳罚款的,当然在网上缴纳也是可以的。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1)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2)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罚款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二、违章不处理有什么后果?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4、违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以及依法没收的违法所得,应当全部上缴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七十三条 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地参加满分学习、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准许,考试合格后发还扣留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考试合格的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转递信息清除机动车驾驶人的累积记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〇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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