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要领失业保险金,公司不给开证明怎么办? |
释义 |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及领取流程,包括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填写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等,准备身份证、缴费证明和近照等材料,然后前往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 法律分析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金流程如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携带本人身份证;2、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3、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拓展延伸 公司拒绝开具失业保险金证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公司拒绝开具失业保险金证明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公司沟通解释自己的情况,强调证明的重要性,并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申请。如果公司仍然拒绝合作,我们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向他们投诉并申请调解或仲裁。此外,我们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如果有必要,我们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面对公司拒绝开具失业保险金证明的情况,我们应该积极采取行动,寻求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满足一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包括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失业保险中心核实情况并发放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等。劳动者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当公司拒绝开具失业保险金证明时,可以通过与公司沟通、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的帮助,甚至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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