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对自愿原则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自愿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有自主自愿地进行交易活动的权利。自愿原则保障了合同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市场主体越活跃,活动越频繁,市场经济才越能真正得到发展,从而提高效率,增进社会财富积累。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订不订立合同自愿、与谁订合同自愿、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可 法律分析 自愿原则是指合同当事人(即市场主体)有自主自愿地进行交易活动的权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认识和判断,以及直接所处的相关环境自主选择所需的合同,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合同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就自己的交易自治,涉及的范围小、关系简单,所需信息小、反应快。自愿原则保障了合同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而市场主体越活跃,活动越频繁,市场经济才越能真正得到发展,从而提高效率,增进社会财富积累。 自愿原则是贯彻合同活动的全过程的,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当事人依自己意愿自主决定是否签订合同;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在签订合同时,有权选择对方当事人;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 当然,自愿也不是绝对的,不是想怎样就怎样,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有的同志建议规定合同自由原则。但是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许多国家都规定合同自由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一方面,只要当事人的意思不与强行性规范、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相抵触,就承认合同的法律效力,按当事人的合意赋予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当事人的意思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表示,唯有如此,合意才获得法律拘束力。违反强制性规范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意无效。所以,合同的法律效力源自法律,由国家的强制力保障。 结语 自愿原则是保障合同当事人权益的基本原则,它使得合同当事人有自主自愿地进行交易活动的权利,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认识和判断自主选择所需的合同,追求自身最大的利益。自愿原则涉及的范围小、关系简单,所需信息小、反应快,保障了合同当事人在交易活动中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自愿原则也保障了合同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就自己的交易自治,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愿决定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以及合同内容。但是,自愿也不是绝对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有的同志建议规定合同自由原则,但是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许多国家都规定合同自由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自由,当事人意思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表示,违反强制性规范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合意无效。因此,合同的法律效力源自法律,由国家的强制力保障。 法律依据 宪法\t第四十七条\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立法法(2015-03-15)\t第六条\t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宪法\t第一百三十三条\t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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