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险续保注意事项有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投保人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一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