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是的,属于准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但是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第一胎办的是生育服务证,是去乡镇计生办进行生育注册登记办理。即时即办,不具有审批性质。该证主要功能就是生育后妇女孕环检用的,凭证免费享受生殖健康各项检查服务。符合再生育条件,第二胎才是需要上级审批办理的准生证。计生有关的法律法规都规定,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一孩。合法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公民结婚后可以自愿安排生育时间,所以第一胎生育是法律法规已经授权公民了,只要有结婚证就是合法生育。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再生育条件经审批可以再生育一胎。此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准生证。 从2016年实行二孩政策以后,各地取消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办理而改为生育登记(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因此该证明是可以视为准生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