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未约定的财产怎么分割? |
释义 | 离婚协议未约定的财产怎么分割?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离婚协议未约定的财产离婚后双方可以再进行协商处理或诉至法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如果是在离婚后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请求再次分割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无论该财产是双方所得,还是一方工作所得。即使配偶一方没有工作,对家庭没有实际的财产贡献,同样也构成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有权。 在分割夫妻间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先调解,调解不成再判决,即应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拿出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离婚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应先提出分割方案,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姜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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