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亲死后孩子的监护权归母亲,变更监护权的情况如下: 1、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2、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申请,包括孩子生父母,长期抚养孩子的祖父母等,必须是与孩子生活非常亲密的亲属或组织; 3、法院根据具体情形,从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的原则出发,做出监护人变更的判决。 当一方不存在有监护的条件时,另一方满足要求的话可以变更监护人,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向所管辖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 2、根据法律规定,先监护人不合理由变更到哪方; 3、法院判决。 孩子监护权变更申请只能通过法院进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