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最低的标准按照3613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最低的标准按4713元/月确定。 公积金按照2409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13×16%=578元;个人:3142×8%=289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557×8%=556元;个人:5557×2%=111元。 失业保知亩森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613×0.8%=29元;个人:3664×0.2%=7元。 生育耐掘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557×0.8%=44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409×12%=289元;个人:2409×12%=289元。 个人五险一金最低缴费金额=289+111+7+5+3=300元 单位五险一金最低缴费金额=578+556+29+9+44+300=1517元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有关事宜的公告》 第一项 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搭亩上限为27786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 第二项 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20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54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