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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员工做错扣工资老板最多扣多少
释义
    劳动者工资扣除和赔偿原则:每月扣除不超过工资的20%,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扣除后若剩余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支付。用人单位需公示处罚性劳动规章制度,遵循法定程序并不侵犯员工利益。劳动者可投诉或申请仲裁,但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时效限制。用人单位可代扣个税、社保费、抚养费等费用。
    法律分析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出台和公示处罚性劳动规章制度有效,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履行法律规定程序二是内容不能侵犯员工正当利益。法律规定程序包括: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方案须经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提出用人单位与工会或员工代表进行平等协商确定方案由用人单位将劳动规章制度向劳动者进行公示。无故克扣工资处理:
    1.劳动者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入职表、求职表、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的同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2.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时效期限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该时效限制。《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结语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扣除经济损失,同时要遵循法定程序和保护劳动者正当利益的原则。劳动者如遇到无故克扣工资的情况,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用人单位只能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抚养费等特定费用。对于劳动者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要求赔偿,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如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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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0:4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