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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得探矿权的三种方式
释义
    法律分析:
    取得探矿权的三种方式是:
    1.招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招标,经评审确定中标人取得探矿权;
    2.竞价: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价活动,经过竞价确定竞得者获得探矿权;
    3.让与:已经具有探矿权的企业或个人通过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协商,将探矿权让与给其他人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第二条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按照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法定权限,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中标人的活动。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拍卖,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挂牌,是指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和场所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探矿权采矿权竞得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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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