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侵权诉讼财产保全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于专利侵权诉讼前的保全措施,可以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诉前财产保全的一般规定: 一、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二、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三、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四、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对已被查封、冻结的财产,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五、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六、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七、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