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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
释义
    (一)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二)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不同。
    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分为:意定解除(劳动合同法36条)、劳动者提前通知单方解除即劳动者主动辞职(37条)、劳动者随时单方解除即被迫解除(38条)、用人单位单方通知解除(39条)、用人单位提前通知单方解除(40条、41条),前述各种解除的成就条件是不同的。
    我国《劳动法》第23条只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但并没有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明确规定。而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作出了列举式的规定。
    一、合同到期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吗
    劳动合同到期之后辞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此时辞职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法律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的规定是可以自由解除合同,即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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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5:5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