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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优先受偿权期限的是多久?
释义
    在一些工程中,往往需要对工程进行分包,给不同的对象进行承包,但如果工程竣工后,没有能力支付工程款项,那么工程发起人往往会选择对工程进行出售处理。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就是为了保证承包单位的利益而存在的,它比一般的债权要有着更高的优先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该条款明确了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从而保证了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需要。一种是建设工程能顺利完工正常情况下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其起算时间为“建设工程竣工之日”,限于竣工后6个月内;另一种是工程无法完工情况下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其起算时间为“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限于约定竣工之日后的6个月内。
    一、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的条件有哪些
    1、发包人未支付到期工程款。
    2、限于因建设工程合同所产生的工程价款。
    3、优先权的客体必须是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建设工程,但无需以建设工程竣工为条件。
    4、优先权的客体必须不属于“不宜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
    5、工程价款的法定优先权,无需登记。
    6、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应当以建设工程质量合格为条件。
    7、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无需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为条件。
    8、承包人包括工程总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勘察、设计、监理合同的勘察、设计、监理人不包含在内。
    二、路基工程施工需要多久
    进行路基工程施工时,需要多少时间,要依据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而定,承包人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工程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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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5: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