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丈夫父母的遗产跟妻子有关系吗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因此,一般情况下,丧偶的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二、再婚一方带的小孩有继承权吗 再婚夫妻,如果与对方的子女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那么继父母和与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相互继承遗产。 1、双方当事人再婚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即确定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双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民法典1062条、1063条来确定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 双方当事人的婚内财产及婚前财产约定,只要意思表达真实,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那么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符合民法典17条规定的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的情形,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共同所有,那么即便婚内一方所取得的财产符合民法典18条应认定为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双方如果约定了婚内所取得的财产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按照具体约定的范围及比例,来划分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的范围。 2、双方没有婚内财产约定亦没有婚前财产约定,婚内所取得财产适用民法典17、18条来进行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3、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或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离婚时要求给予赔偿的,另一方应给予一定的赔偿。 4、再婚夫妻,只要办理婚姻登记,取得结婚证,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彼此有权成为对方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权人。 三、 女婿可以继承岳父的遗产吗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 法定继承人 ,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认定“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一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综合考虑: 1、在经济上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者在生活上对岳父母提供了主要劳务帮助。 2、对岳父母尽赡养义务具有长期性、经常性。 以上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即可认定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依法享有对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论他们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 法定继承 人。必须指出的是,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既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也不影响他们本人对其父母的遗产继承。 儿媳不是《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但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公婆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